反举证,请专业律师给予回答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4:51:03
本人是公司一名工人,在公司任职四年零二个月,在公司担任主管一职,在公司担任主管期间,与公司有签定劳动协议,协议中规定所有员工将交纳外劳力综合保险,但公司一直没有发放综合保险卡给我,一直问为什么不发,公司回答是由公司统一处理,所有主管都没有发,今年我向公司提出离职,并向公司要综合保险卡,结果公司一直给予拖延,综合保险卡我一直未拿到,最后拿到卡时,发现里面只交了三个月,我认为公司此行为是种欺骗,于是向劳动局提出申诉,要求公司补齐我的综合保险的费用,劳动局最后以公司是非正规劳动组织为由不予受理,于是我向法院提出申诉,在开庭时,法官让我提出证据,能够证明我在公司任职四年之久,如果未提出证据,可能我的这桩诉讼就不了了知了。
我是一名工人,入职当时,我并没有想到今天会跟公司扯上官司,所以入职登记的所有资料都全部上交给公司,我哪里来的证据?公司现在人事说我只做了几个月,我却苦于证据不知如何是好?
我有听说反举证,但不知道像我这种事情,如何可以操作,请专业律师或精通劳动诉讼专职人员给予我帮助,不甚感激!!

1 举证责任应当在公司。

《证据规定》第六条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 如果公司不举证,推定你已经工作4年。

《证据规定》第七十五条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3 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来调查收集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证据规定》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人的工资条或卡有没有保留过,是否是在银行发的.实在不行有没有同期的员工能给你作证.像你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反过来要公司来举证的,民事举证倒置都有严格规定.你还是要设法找证据.像你这样寻求帮助,仅依据这些陈述是不太好找到答案的.

举证责任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