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耕地用来建设公墓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7:23:53
A村的可耕地支书私自卖给B村来建设公墓,每亩地每年给村民1000元,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不合法,我们应该怎么做?
哪条法律有明确表明此类事件如何处理的?

不合法。
 关于公墓的建设,必须注备以下条件 :

  一、建设公墓的原则

  (1)方向性的原则:即必须符合我国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有利于革新旧丧葬习俗,树立节俭、文 明、科学的新丧葬习俗。

  (2)节约性的原则:即公墓的建立应利用荒山荒地或不宜耕种的土地,墓穴不易太大,保留骨灰应有期限等。

  (3)管理性的原则:民政部门是公墓的主管部门,建立公墓需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递交有关材料经批准后方可建立,从严管理,严格把关,按规划控制发展。建墓用地要由兴建单位按批准的地点和范围划定墓区,经营性公墓还应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方可正式对外营业。

  (4)效益性的原则:这里所讲的的效益,首先是社会效益,在坚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才能促进殡葬改革,才能抵制乱建公墓的“反管理”之风。

  二、公墓的选址

  我们选择公墓地址时必须是有利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有利于“两个文明”建设。为此,国家规定,公墓应建立在荒山荒地。

  严禁在下列地区兴建:

  1 耕地;

  2 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等林区;

  3 风景区和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

  4 水库和河流堤坝附近;

  5 地处平原的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没有批准,可直接到国土管理部门举报违法占地行为。

违不违法,关键看。占用该土地,是否经过国土管理部门的批准。如没有批准,可直接到国土管理部门举报违法占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