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问题,法律界人士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15:26:31
我1951年生人,家住农村1953年母亲去世,同年父亲远走他乡。因在城里的叔叔夫妻俩没有生育能力,同年把我收为养子,和他们生活在一起。一年后他们又收养了一个女孩,也就是我的妹妹。因农村老家奶奶孤苦伶仃没人陪伴,1959年回到了农村奶奶身边,后来上学结婚一直在老家,我的户口没动,没有落到养父养母的名下,我妹妹户口落在了养父母的名下一直和他们生活。养母养父先后于98年和07年去世,依风俗我尽孝把他们两位老人家入土为安,立碑篆字。老人家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我妹妹霸占了老人家的两套楼房,破旧家具给了我。理由是我和老人一起生活的时间短,也没有过继单或能证明我是养子的证据。请问专业人士我怎样能够得到遗产!谢谢!
问题补充:证明我是养子的证人,他们签字的书面证明材料或影像录音资料能当作证据吗?

法律上你不是他们的养子 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必须履行相应的手续 而且你就和他们一起生活了6年而已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不应该得到遗产 有证人也没用

收养是需要手续的,必须到民政部门登记批准,才会获得法律上的认可。民看见的风俗习惯/其它证明材料等都是不管用的。
如果没有其它的遗嘱之类,你是无权继承他们财产的。

收养关系是涉及人身权利的法律关系,必须依法落实相关手续才能有效。仅靠证人证言是不能直接认定你的养子地位的。
就像结婚必须领证一样,仅靠别人证明是夫妻关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你可以根据自己侍奉老人、送终入土等实际行为主张权利,但肯定不是继承关系。
此外,由于你的收养手续不完整,你现在也可以在你生父百年之后成为你生父的继承人。

你59年回到奶奶身边后,生活费是谁支付的?有可以证明你同你叔叔形成了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没有?
证人证言应该当庭做证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