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以前女朋友的矛盾,各位,希望给点建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9 01:17:50
我和我交往了四年的女朋友分手四个月了,由于我是做教师的,她是做电脑生意的,她打工那时我们一起生活,同居,不小心也有过一次打胎的经历!有次机会,她做了那间店的老板,为开那店,她向我借了一万元,作为男朋友的我,也没有写借条之类的,去朋友那借钱,然后借给她,但,开店以后,前期,她对我还是可以的,但后来,她说看不起做老师的,说我给她很大压力,我打电话给她,也不怎么理我,都变成我的恐惧事情,我知道她已经不喜欢我了,她偷着我和男的交往一次,也在QQ上写着喜欢对方等等,还在她的QQ空间上也放了对方的照片,后来,她以不喜欢我并以不能保护她和那个店不受外人欺负等为理由,对我说分手,说过N次,最后在她的绝情之下分了!
上二个月,我提过拿来回我的钱,但是,她说跟我四年了,一年2500元算是便宜的了,我可怜的爱情啊,这是什么男女朋友关系,给她说成是我包了她!我哪里能力和那份心,请问一下各位,我能怎么拿来回那些钱,这里感谢了!!!!
请问一下各位,我能怎么拿来回那些钱,应不应该去拿回那钱,这里感谢了!!!!

如果你们在一起曾经有过真爱,那就算了吧,没有她你也不会成长,毕竟她也陪伴了你4年,4年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不短的,男人4年后依旧男人,女人4年后不一定就女人了,最好的时光和青春给了你.笑一下别去怪任何人,她的转变是因为环境的变化,找下自己的问题,可能你就想开了

把她问你借钱的事当歌唱,见人就说。

对这样的女人绝对不能心软!宁愿把那钱要回来烧掉,也不能便宜了她!兄弟你要严肃的向她要回你自己的钱,如果她不给,你可以威胁、恐吓她。

什么人啊,这是,
简直不可理喻。
你的朋友应该知道这个事吧,还有你当时借钱的人可以证明你借钱给她。
去闹,告诉她现在的男朋友,以这个为砝码要挟她。她不仁我不义。
毕竟很少有男人可以忍受自己的女友和别人有过孩子
这种女人,哎
应不应该拿呢,你自己在好好的想一想,自己为什么这么做,这么做有什么好的。
她值不值得这么做,你们之前有真爱吗?这是个关键问题。
还是说现在咽不下这口气,那你就冲解气的去做吧

拿不回来了,法律不会同情人,只讲证据.这样的人你也不用惯着她,直接去她那店边,给她造谣,再给他现在的男朋友也造谣,说的越恶心越好,可以秘密形式,还是不解气的话就找几个人整他一把.

对于这种死不要脸的女人,不要仁慈。
男女平等,你们的享受是平等的,不存在你包不包她。
但因为你没有凭证,法律手段肯定不行,违法的事情你也不能做,请个收账公司是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