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退税问题,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8:39:33
1、9月份我们单位是刚在国税办完出口退税认定
2、9月份尚未购买出口专用发票
3、9月份我们出口了100000万元(美元),结汇率为6。82
4、该产品退税率为5%
5、由于出口比较完是9月27号的,再加上我不太清楚此项业务
提问以下:
1、由于我没有开出口专用发票,我可以不用在9月份做出口收入吗?
2、如果必须做,且没有收回货款,我是不是做以下分录:
借:应收账款 682000
货: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退税收入 682000
借:销售成本 34100
货: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34100
3、为了我能够申请到出口退税,我的增值税申报主表中是不是应该有相应的留抵扣额
4、由于我打算10月份上账,我的该管业务的进项税没有进行进项税抵扣认证,这不会影响我的出口退税吗?

1.我是烟台地区的,我们这里税局规定25号以前出口的必须在当月开票登记入帐。按照我们这的规定,你可以在10月开票。每个地区规定会有差异,你可以咨询下税务局。
2.分录错误,正确如下:
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682000
货: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682000 (而不是出口退税收入)
结转征退税差额部分:
借:销售成本 682000*(17%-5%)= 8866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88660
3.是的,如果想实现退税,需要单证收齐的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留抵税额。
单就你的这比业务来讲,在单证收齐的当月,留抵税额只要>=34100(682000*5%),就可以全部实现退税
4.你只要有留抵税额就可以实现退税了,跟这笔业务的进项是否认证没必然关系。

去当地的外管局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