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法律保护死人的名誉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26:36
我国现有法律保护死人的名誉权吗?比如那个【谭静】。

我国现有法律保护死人的名誉权的。
  《民法通则》101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应包括保护死者名誉权,这点已为我国司法实践所证实。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8月7日)已明确,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2001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又将以往仅就死者名誉权的延伸保护扩大到死者的其他人格要素,包括姓名、肖像、荣誉、隐私以及死者的遗体、遗骨等方面。
  由此可见,对死者的名誉权乃至姓名、肖像、荣誉、隐私等人格、身份权的保护,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

似乎没有...

都没生命了,你认为还会保护吧..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人自出生到死亡前都是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反之,人死亡后,就不在是法律上的民事主体,因此也就不再享有民事权利了。名誉权是公民的人身权,如果严格依照我国法律来看,人死亡后就不享有名誉权了。
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有关于死者的名誉保护的规定,但是这项规定是在保护死者亲属的人格尊严权利。你所说的【谭静】,法律保护的,其实她亲属(父母等)的权利。
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死者没有近亲属的,貌似即使有人毁坏其名誉,也没有人可以对其名誉进行维护。由此可见,保护的并非死者,而是死者尚在世的近亲属。
个人认为死者的名誉也应当由法律进行保护,比如历史人物(现行不是有很多人毁损诸葛亮么?因为诸葛亮已经没有近亲属了,也就没办法维护诸葛亮的声誉了),而不仅仅是维护在世近亲属的权利。当然,作为司法解释,在民法通则没有进行修订前,也只能做这些努力了。

享有,人死后,但是他的名誉依然会对周围有影响,并且会对其亲属造成影响,因此,国家对死人的名誉仍然保护。一般由其亲属主张。

当然要保护。家属可主张权利。

保护

保护。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随还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明确规定了。

楼主可以自己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