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公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0:25:33
李某推车自行车 在市区没有斑马线和护拦的地方过马路被后面过来的摩托车给撞了.
责任认定说:驾驶摩托车的没有保持安全车速是发生事故之一,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
李某 推自行车由北向南横过马路行走时,是发生本起事故的另一个原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之规定,故认定摩托车驾驶人,推车行人负本起事故同等责任.
问下这个责任认定是否有公正吗?

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只要没走斑马线,且非机动车为下车推行的,都有责任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可以在接到认定书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事故管理部门申请符合
同时在民事诉讼中,可以提出自己的异议,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给你们处理事故的交警非常公证,推自行车那算作行人,而不是非机动车,行人在视线良好的情况下,一般都是次要责任,因为机动车要避让行人,这个行人不可能负本次事故同等责任。

没什么问题。
不过你的摩托车入较强险了吗!如果入了,那么你所花的钱保险公司会给你报销较强险的费用。医疗费最高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
如,没有自己承担。

建议具体说一下双方接触的位置(摩托车的前部和自行车的什么位置接触)以及摩托车的行驶速度和该条道路的限速情况,从而判断是否有非机动车抢行猛拐的情节。单从认定结论上有时并不能完全反映案件事实。

两种情况。基于你所描述问题。可以确定:马路上机动车道(分公交车道与摩托车道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是以线划分隔离的。
那么
1。摩托车在其车道内正常行驶的。交通事故认定基本无误。非机动车可以按照弱势保护原则要求:摩托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基本就是7。3开)。
2。摩托车不是在其车道内正常行驶(一般交警定责都会注意这方面的)。机动车辆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基本上就是2。8开。)。
第二种情况比较少。。。。一般都会注意到。

事故现场范围内有无过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