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问题,请真正的法律专家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3:59:48
在信用社贷款已有10多年了,当时还款时间是三个月,之后二年内有签一个催款通知书,签了之后到现在一直没有任何消息也有10多年了.这种情况是不是过了诉讼时效?
问题补充:在这10年中,虽然本人没有收到到期贷款通知单,更没有签字,而且本人也不知道的情况下.如果信用社让村里在通知单上盖公单,或者让村干部签字.
诉讼时效应该怎么算?
是不是只有我本人签字的才能延长诉讼时效?
村里公章是否有效?

不胜感激!

不用还了,从现在开始你不要签任何有关那个贷款的字,诉讼时效已过,当然,法院在审理时你坚持说十年年你忘记了,并且诉讼时效已过你不还了,坚持不还原告也没有办法!

一般诉讼时效是2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
两年内不行使权利或者不主张权利的,视为放弃。
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顺延两年。
最长的诉讼时效是自那个时间起20年。
建议你最好去问下,否则等你接到法院的传票的时候你会发现原来20年前1000元的贷款加上利息滞纳金已经变成了10万都不止了。你会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