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津有一个朋友被一家没有在天津注册的公司代理处给没缘由的辞了,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1:01:23
我的朋友在天津一家公司做接线员,这家公司是北京某公司的代理,代理整个天津的业务,在天津没有注册,在发工资的时候给现金没有任何证据,公司因为自身的利益,没缘由的把她辞了,而且拒绝给予补偿,甚至工资都没有按时结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在劳动局咨询过了,说因为他没有在天津注册,所以拿他也没有办法)
什么合同都没有签过,他那里很不正规,就在万德庄大街新都花园租的一处住房作为办公地方的,除了有人证在那里工作过,没有别的什么证据。

劳动局的答复是错误的,根据2007年12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管辖作出了规定:
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任何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建议:(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建议及时提起劳动仲裁,鉴于本案劳动关系已终止,应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在劳动争议中,一般由劳方证明(书证或证人证言)自己的劳动合同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即可,如果资方不能证明已经发放工资,应当按未发放工资处理。
(3)再进一步搜集其他证据,如录音、录像等
(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以上意见只做参考,没有法律效力。如进一步咨询,请登陆我的博客或qq:619556320.

即便没签劳动合同,已经形成劳动事实也要给予劳动报酬和补偿。打12333咨询,全国统一的号码。没注册不是理由,大概是接受咨询的不想管,可以往上找比如电台经常有局长热线,好像市劳动保障局每月在局内信访办都有局长接待日。他在天津设点就要遵守天津的法规,也得遵守劳动法啊。
官网:http://www.tj.lss.gov.cn/

没在天津注册就没办法了吗,既然与他们发生了劳动关系,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维护自己利益,与公司签过合同吗?建议咨询一下律师。我们这些打工的不能总是被单位摆布,该维权的就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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