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条例 对 被解释的法规 之间的适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6:42:47
请问,我们现在有一个劳动仲裁,争议发生六月份,提起仲裁到结束十月份了,现在上诉15天内,在九月18的时候有个有影响力的新的法规出台了(就是那个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请问这个新法规对我们适用?我们可以以此起诉?
问题补充:仲裁时候,一个被诉人 一个第三方连带责任
如果被诉人不起诉 第三方起诉表示不愿意承担连带责任的
那么仲裁书还有效 还可以继续执行?

1,适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该条例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说明和补充,其法律效力与劳动合同法一致,只要是08年1月1日以后的都适用。
2。该仲裁书有效,可以继续执行。不满仲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不履行仲裁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