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3:36:13
如果单位没有跟我交保险,我去投诉的话,是不是只要证明我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呢? 那劳动局会对公司作出什么处罚呢?

如果是加班费问题的话,我是不是要证明我一天作了10个小时,一周做了6天啊? 加班费的话,举证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呢??

1,你需要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见劳动法第100条)
  2,劳动纠纷中由于劳动者的不利地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此加班费是单位需要举证已经支付给你了(但他们往往会做一个假的工资表,只要你的收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他们就能造假) 加班时间最好你能自己做举证,
  因此你最好能举证你的基本工资是多少,不然他们可以通过做假工资表,将你的基本工资降下来,再加入加班工资,让工资总数等于你以前拿到的工资。

  另外,你的情况属于超时加班。劳动法规定一个月最多加班三十六个小时。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你自己主张的事实应该由你自己来举证。证明单位没有交保险应该比较简单吧,去保险公司一查就清楚了。劳动局当然会责令单位履行其法定义务,为你缴纳保险费,至于会不会作出其他处罚,就要视情节而定了。

加班也要自己证明。

是的,劳动局回对公司做出限其整改;
用人单位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