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使用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9:56:05
由于一些问题,经济困难导致广东发展银行信用卡透支(包括利息)13000元左右,今年5-7月连续三个月没有正常还款,所以信用卡被银行冻结。但8\9月份都尽自己最大能力有还款,分别还了600元和1000元(不过没有达到银行还款要求),目前欠银行约11000元,最近两天内也准备再还1000元,以后每月准备还2000元,并准备除还款外不再使用该卡,但银行说我是金融诈骗,并委托了一间公司不断要求我还款,并要求我至少还6000元(但我目前确实没有这个能力)并说要向公安报案,请教专业人士,我应该怎么做,我是不是确实违反了某条刑法?有没有法理支持,转成民事的债务纠纷?

其实,主要的问题前面两位都已经述说的很清楚明了的了!

的确,你的这种情况,对你个人的征信影响十分严重,甚至说以后的任何信用卡申请或是贷款业务,所有银行是都不会受理了!

关于追索刑事责任,还是为时上早,毕竟银行是希望你把欠款还清的,因为通过法律手段毕竟也给银行带来了高额的成本.不过也奉劝你在6个月前务必要借钱也好通过别的办法也好,把它全部还上,否则就要进入下一个呆帐级别了,那时对你更是不利,银行追索刑事责任的几率更大了!

呵呵,本律师在深圳追信用卡多了,你这种情况欠的数额比较多的,银行是肯定要搞的.银行的信用卡欠款分次级,可疑,损失,呆帐.你的应该进入到损失了,已经严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到任何一家银行贷款都难了.忧着点吧.不过现在不还银行应该不会那么快进入刑事程序不过早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