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业律师解答我要帮姐姐告爸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5:01:06
男方和女方是一对夫妻~ 并且有一男21岁 无业 一女24岁 无业
男方应有外遇 要与女方离婚~
问: 如果有人看见男方和别的女方同居
或 有照片记录男方在外面与别的女方一起生活 是否算 证据 来证明男方有过错~

在此 男方将大部分财产转移 只留下6万和估价6万的房子 但女方并无证据证明钱财转移~
经俩人口头商议~ 将6万或房子其中之一 给与女方 并且 其女随其女方

如果女方要钱的话 房子可供女方居住~但房产归男方所有~
男方只愿给女方一样

问 如果选择钱的话 女方或其女是否还能拿到房子的房产~ ~是怎么拿的

如果协议不成~诉讼的话~女方或其女以什么为依据 要求将房判给女方所有??

照片和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这个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的。(根据婚姻法46条第二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这个是应该一人一半。但女方无证据也没有办法。只是以后任何时候发现有证据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

就现下这个情况,选择拿了钱,还要房的可能性不大,说好了财产一人一半的,不大可能你拿了6万块还希望把房子也抢过来。

我说你可以做的有两个重点,一是查查你爸名下还有哪些财产被转移的,你尽量去收集线索材料,打官司的时候就算你有线索无证据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去调取证据的。这些财产很大部分都是可以一人一半。二是打官司时强调你爸有外遇导致离婚,这样你妈就可以要求你爸支付一笔不少的损害赔偿金。当然,起诉的时候你妈是原告,你本人撑死了当个诉讼代理人,别以为你是原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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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而且,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配,协商不了的可以申请法院来裁决。

在没有公安局或着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 你不能自己偷拍对方的私生活, 这样的话, 是属于破坏对方的隐私权

1.人证或者照片都可以算做证据,你偷拍他们照片不算侵犯隐私权.在你有证据后可以主张他是有过错责任的,法院也会认可的,男方就要做适当的赔偿.
2.如果女方选择了钱,那么她或者她女儿是不可能再要房产的,没有权利.
3.女放想要房产唯一的办法就是,选择房产,放弃钱,
4.也就是最重要的,男方已经把财产转移了,而你们没有证据的话,那只有按现有的财产做分割了,所以你们要想一切办法弄到他转移财物的证据,只要有证据,任何财产在法院审理时都将做平均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