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之前电表就被原户主动过查到是谁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9:32:13
我家住江西南昌,05年买了套二手房做结婚用,都已经三年多了每个月电费是多少我们就交多少也没太注意这事.直到今天供电局的突然通知我们说我们的电表有问题走得慢,也不管什么理由只认房主和电表.马上就下了张窃电通知书,说要罚款5000元.我们也是不知情的啊!所以突然喊要交5000元感觉很怨的不知该怎么办?
所以想请教下有关人士,这是不是我们一个人的责任,原户主有没有义务要承担?向供电局解释清楚是不是有可能会减轻些呢?

过户时有一条合约明文规定:新户主承担原户主所有的权力和义务!
不知你说的具体是什么问题.不好帮你分析.
原户主肯定有没有义务要承担,但你和供电局都无法约束他.所以现在供电局只有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