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工伤后劳动能力鉴定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3:10:15
我大哥在深圳一公司因工受伤,导致肱骨骨折.现在已经做了工伤认定.请问我大哥因骨折生活不能自理,我大嫂在那里照顾他.可以向公司索要护理费吗?还有医生说像他这种肱骨骨折,很有可能在以后出现骨头坏死,换骨头的话要好几万块钱.他受伤已经三个月了,现在还不能下床走路,像他这种情况什么时候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呢?如果以后出现骨头坏死又该怎么办呢??求教各位了啊.谢谢各位了!!
我哥没有劳动合同,只是在进公司的时候填了入职表。已经在社保部门做了工伤认定,最关键的问题是:我哥要是能走路了,但是在以后出现受伤的部位骨头坏死怎么办?还有就是现在可不可以回家养伤?我家不在深圳!!谢谢!!

最重要的是,要保存好你哥的劳动合同和相关伤残单据等资料
首先,你哥出事故后他的公司有没有报备劳动部门工伤。如果没有,需要你们自己出面去报备。
其次,你哥现在养伤且无劳动能力,按规定是治疗完毕后,可以进入医疗期,就是由单位发放70%的工资,医疗费单位负责。医疗期的期限长短这需要看你哥在公司工作几年来决定医疗期的长短。医疗期过后,如果你哥还没有康复则需要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伤残认定,根据认定结果来判定有无劳动能力。单位再根据有无劳动能力来决定能否安排你哥的工作,能有适合工作岗位的话,单位就要给你哥安排工作。如果已经无任何劳动能力了,对于工伤,单位不能一次性给与赔偿解决问题。也就是需要负责终生。
医疗期如劳动合同到期则不需续签劳动合同自动延续。
相关详细细节最好到劳动部门去问仔细。而且也要看单位是否是正规的。总之,如果做了工伤认定,单位是不能不负责的。关于你嫂子的护理费之类的,需要有相关的支出证明,就像医院的医疗费一样,不能你说多少就是多少,单位也是要走程序的。

护理费肯定有,只不过各地的标准不同,你可以到所在地的社会保障部门去咨询,他们那都有相关的政策材料,拿来读读,就全都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