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我有赡养继母的义务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1:25:09
母亲2007年去世,父亲在08年再婚,正值我大学刚毕业。继母那边有两个儿子(已经成人),而且经常不在我家(去他们那边照顾她的孙子),请问我对她有没有赡养的义务吗?将来的家里的财产如何分割?谢谢

没有,因为她没有对你有抚养行为,你也就没有赡养责任。
赡养责任还属于她的儿子,不因她的再嫁。
你父亲再婚前的财产其中有你的1/4,一半是你父亲的,另一半是你母亲的遗产,由你和你父亲均分,即他有3/4,这部分属于再婚前财产;
将来你父亲如果先去世,再婚期间的财产是他们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和你父亲以前的3/4都属于你父亲的遗产,由你继母和你均分;另一半和她继承的遗产是你继母的财产,今后由她的儿子继承。
也就是说你可以得到1/4+3/8和后来的1/4,你继母可以得到以前的3/8和后来的3/4。

虽然我没读过法律,但从道德角度来讲,说把尽孝当成“义务”,那是不对的,你应该把它当责任、应该做的。你可以换位思考,如果你换你爸,你爸换成你,你希望看到什么?

他们再婚时你已成年,她未对你进行抚养,法律上未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母子关系,你对他也无赡养义务。
至于财产,他们的共同财产自然是有她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