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把相机存放在乙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8:02:20
甲把相机存放在乙处,乙作为礼物送丙,丙能否向法院起诉要回相机? 甲把相机存放在乙,乙作为卖送丙处,丙能否向法院起诉要回相机?请解释下原因,谢谢

第一个问题,可以。乙无权处分,基于物上请求权甲可以起诉并获得法院支持要回相机,因为无偿赠送不适用善意取得。
第二个问题,“乙作为卖送丙处”是什么意思?
如果你是问乙卖给了丙,但没有交付相机的话,那丙可以起诉要求乙履行合同交付相机。乙和丙之间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因为乙并为实际取得相机的所有权。如果之后乙取得所有权则合同至始有效;如果乙没有取得所有权则无效,丙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如果你问的是乙卖给了丙,甲可否起诉诉话,那甲也可以起诉,但如果乙已经将相机交付而且丙主张善意取得的话则无法获得法院支持拿回相机,除非甲能够证明丙在购买相机时明知乙没有处分权,或和乙串通损害甲的利益。
如果你问的是乙将相机卖给丙,但没有交付,甲是否可以起诉的话,那甲可以起诉,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并要求乙返还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