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天津海事法院现任院长是李柏华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8:00:57

李柏华

  李柏华,女,天津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1948年6月生,汉族,山东烟台人,大学文化程度。
  1968年参加工作,曾任天津自行车厂车间党支部副书记;天津市日用机械工业公司团委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天津市工交“五七”干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1979年进入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副庭长、庭长,1995年任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99年9月任现职。
  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审理过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首届经济审判业务拔尖人才。参与了《经济法教程》、《经济审判实务》的编撰工作,多次在各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其中《正确处理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是民事诉讼方式改革的核心问题》、《关于信用证欺诈的司法救济及审判对策》、《海洋环境现状及其司法保护》等论文获奖或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物上发表。
  担任天津海事法院院长以来,致力于法院的全面建设,提出了公平正义、廉洁勤奋、改革开拓、激励挚爱的“二次创业”口号,确立了争创一流海事法院的目标,狠抓审判质量,推进法院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使天津海事法院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