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赡养费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6 06:09:59
一个老人,两个儿子,两儿子各有家室,其中一儿子已去世,请问已去世的儿子的配偶及子女(已满十八周岁)是否还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如何处理赡养费问题?

去世儿子及其子女,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需要由赡养义务
但是,如果其配偶和子女未能进到赡养义务的,则当老人过世后,其遗产因其配偶和子女未能尽到赡养义务,故不享有代位继承权,不再享有老人遗产

法律上没有硬性的规定,丧偶的儿媳需要赡养老人。
但是,法律规定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因为儿子已经先于老人去世了,他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就是其儿子的子女可以继承。

原则上没有义务
但是《继承法》有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有赡养义务,孙子辈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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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