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给担保人写保证书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6:21:36
这是一笔民间借贷。我有一个做生意的朋友,让我当担保人,他借款20万投资。请问,如果我给他担保,同时让他写一份保证书,说明如果到期未能还清所有债务,钱由他自己偿还,这份保证书在法律上有效吗?我怎样才能既给他当担保人,又让他自己不用负责?
我是怕借款人到时还不起这笔债务。
我就拟了一份 保证书
借 款 保 证 书

本人(借款人)于X年X月X日借款 200000。
由(我)担保借款,至X年X月X日。如到期未能还
清所借款项,所导致的诉讼,一切责任由本人(借款人)承担。

保证人: ...
日 期: ...
如果这样到了还款期,借款人不还,我还要付什么责任吗?
我是想知道,如果我立了这份保证字据,借款人向我签了这份保证书,保证他如果没有按时还清这笔债务,一切责任由他承担,不用我负责。那如果到时他真的没有还清这笔债务,放款人要是找我的话,这个保证书有效吗? 就是说我替人担保,被担保人就算不还,我也不用替他偿还,我只是可以帮放款人向借款人追回这笔债务。
借条是这样写的
由于甲方(借款人)资金周转不灵,于X年X月X日,向乙方(放款人)借款人名币XXX,并由丙方(我)担保,于X年X月X日还清,如到期还款日甲方未能还清,就由丙方(我)代还。
我另外叫借款人向我签了一份保证书
本人(借款人)于X年X月X日借款 200000。
由(我)担保借款,至X年X月X日。如到期未能还
清所借款项,所导致的诉讼,一切责任由本人(借款人)承担。

保证人: ...
日 期: ...

如果这样借款人到时不还钱,我要付什么法律责任?????

1、该保证书对债权人没有效力。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一般或连带担保责任)。
2、因为上述保证书是保证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只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该保证书可以看成是借款人提供的反担保,即在保证人承担了相应担保责任后,债务人需要对保证人负清偿责任,但该保证没太多实际意义。
3、如果按你说的,“就是说我替人担保,被担保人就算不还,我也不用替他偿还”,那么你与放款人签订的担保协议还有意义吗,很简单的道理。所以要么你不要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要么请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物上的担保)。

当然吧可以了,当担保人就得负责的,要不还要担保人干什么。你可以在担保合同上约定担保的期限,比如一年内承担担保责任之类的,并且约定担保属于一般担保而不是连带责任担保就可以了。请看下我给你的留言。

保证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
在实践中,保证人大多选择一般保证,因为一般保证可以降低保证人的风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应该向债务人请求支付,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支付,但是法律赋予保证人一种先诉抗辩权,保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只有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债权人的债权时,保证人在支付剩下的
你在签保证书的时候,先说明,你是一般保证,写在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