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00:21:36
我是2008届的毕业生,毕业前与某一事业单位签了就业协议,并约定2008年7月1日报到上班。
7月1日上班之后,我向单位提出要求签署劳动合同,单位表示在试用期3个月结束后与我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此劳动合同通过人才交流市场签订,从而逃避新劳动法的约束)。签劳动合同不成,我要求签署试用期合同,单位表示不需要签试用期合同,当时我认为正规的事业单位不签也没关系。所以也就没签。
上班三个月,慢慢的进入了冷处理阶段,原来跟的师傅也很少教了,也很少搭理。
三个月时间到了,本以为可以签劳动合同了,但是单位没有提起,我也正常上班、正常处理工作事务,双方都保持沉默。渐渐的已经过了大半个月了,心里有点着急。
请问1、我该如何处理,继续保持沉默还是向单位提出签订合同,又怕提出来后被单位辞了。
2、单位不签试用期协议,且试用期逾期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该掌握什么证据以自保。
3、试用期逾期法律意义上是否表示单位默认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试用期逾期一个月而单位又提出辞退,我是否可以拒绝,并以法律手段自保或要求赔偿?
4、是不是3个月的试用期过后,我仍继续正常上班的话法律意思上已转入正式员工?如果试用期满单位表示要辞退的话是不是需要提前告知?
谢谢!

1.应该立刻提出签订合同,需要单位回复。
2.一般应该签订试用期合同,但是绝大多数单位是不会给签的。
3.试用期逾期不适合作为依据,应该更直接,以劳动者就业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理由向单位所在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证据可以就是工资条。无论工作多长时间,都可以申请劳动赔偿,补回这几个月单位应该上的保险的费用。并且一般仲裁部门还会对该单位进行处罚。
4.直接转正不用签合同,你最好想都别想,这不可能。单位应该在试用期满时通知劳动者去留。不过还是自己问出来最好。
现在单位就能这样做,将来单位不一定怎么欺负人呢,如果单位表示不签合同就去仲裁部门告他,灭灭他们嚣张的气焰。

你所有的问题是自相矛盾的。如果你仔细分析, 不要想着,如果这样继续,法律上你还是有利的

你应该转换你的思路

首先,试用和正式你的待遇, ,福利区别。
因为:你这个所谓的事业单位很不正规,事业单位不正规的,我基本上没见过。

因为只能证明你在这里工作,那究竟是合同工,还是临时工呢,你要知道,事业单位正式员工的福利是很好的,所以,你这个单位究竟拿你当什么

强烈建议,向单位所要你正当的利益!!!!!
除非你真的觉得你现在的福利不错。
那随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