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先打的我,而且还两个人,对方现是轻伤,110是我自己报的请问应该怎么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1:48:05
昨天我开车行驶在双井桥附近被一司机别我两下,还骂人被我听见,结果我就不客气的回敬了一句,结果对方下车就掐住我的脖子接着就是给我眼睛一拳对方比我高大很多,我自卫还打他眼睛一拳他一起的还有一个人也下了车一起打我,最后他的伤比我的要重,眼睛里外缝了几针,110是我报的,请问我还要赔偿他的医药费吗???
这种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斗殴,需要互相赔付医疗费用的。请看下我给你的留言。
主要是取证问题
如果可以证明对方有过错的,可以不用赔偿
如果无法证明,就需要承担医药费
对于这种情况呢,法律上有明确得规定。你的情况完全是属于自卫,所以根本不就用管医药费得问题。由他们自己负责,他们自己先打人,还想要别人来付医药费,哪里来的这样得好事嘛。
不用``` 是他先动手的`` 况且你也受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