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关于还钱问题,请专业律师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0:01:49
上个月,借给朋友一万五千块钱,他打了钱欠条,也写明了还款日,现在期限要到了,他却没影了,而且我对他的情况也知道的不多,就知道车牌号,手机号,跟大概的住址。。。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上诉的话法院能受理么,或者跟我讲我该怎样做,才能让法院受理。谢谢。请大家帮忙,分数我可以追加。谢谢了。。。
我不知道他是哪儿的
也没有身份证号码
我去车管所,他们能给我查么?

到法院起诉,应该知道被告准确的姓名、地址等基本资料。把这些写到诉状里,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可以立案。
只知道大概地址是不行的。
但如果你知道他的车牌号,可以通过这个到车管所、户籍部门等查到其准确姓名、年龄、户籍地址等资料,凭这些和你手中的欠条,立案应该没有问题。如果自己查不到,可以提供线索给律师由律师代为查询。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朋友”所在地法院申请支付令可能是最快的法律解决途径。
第一百九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一百九十二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有三种方法,一是,到所谓的“大概的地址”的派出所查询一下,该人的有关情况、
二是到车管所查一下该车的所有人的情况,不过如果车主不是你那个朋友就不好办了。
不过以上两种都是需要律师才能查的。
第三种就是网上,也就是你现在的这种方式,也就是所谓的....,我不说你应该知道啦。

这种情况起诉当然是可以的 。不过,法院一般都要求详细地址和电话,否则,可能出现送达的困难,从而影响诉讼进程。建议委托律师协助调查和提供法律帮助,代理诉讼。可以进一步联系

1、到车管所查询打印车辆档案,上面有身份证号。
2、拿身份证号到公安局查询打印人口信息资料(要委托律师去,一般人不给查)。
3、就可以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