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变相收费可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2 23:38:40
本人2007年9月在电信部门花了700元报装了两台固定电话,由于当时新址搬迁,实际总话费用不够100元,因此本人忘记了到电信部门取消该号码。直至2008年10月本人收到电信公司委托律师所寄来追款律师函,两台电话总欠费竟达到600元之多。在这一年当中,该号码一直都没人使用,本人也没收到电信部门的任何形式的提示和崔单(本人报装电话时有留手机号和现住地址)。请问各位:电信的这种做法正确吗?合法吗?是否该到了改革的时候了?为什么不学习中国移动公司呢?越过半年会取消该用户或提醒用户,难道说这种事电信部门就没有责任吗?这种做法难道说是垄断行业的常用伎俩吗?就没有一点人性化吗?这种现象就是我们所说的和诣社会吗?假如本人不缴交该欠费的话,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呢?有多少人上过这样的当呢?请大家来评评理。

直接可以打12315投诉.或者可以到当地的电视台,例如法制在线之类的,可以暴光他,这样的事情是屡见不鲜的,所以一定要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但是也有个原因,就是如果号码存在无人使用每个月也会扣一个最低消费额,1年累计下来也许就500多块钱,如果不满意电信的做法只好用媒体暴光。
吃一饯长一智吧.

还有呢,我办电信的套餐,本来套餐内包含189邮箱套餐所捆绑的通信助理(号百基础包)、天翼视讯全能看、来电显示和189邮箱等增值业务全额免费赠送使用,189邮箱短信超出赠送200条网内100条网外部分按标准资费收取。
现在合同还没到期,他私自改为免费发短信 本月还能发送:同网80条 异网20条。

非常可耻,鄙视它!

电信是比较可耻

可耻,但就是奈何不了它,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