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说伤残鉴定时间太早不给赔偿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3:23:12
我在今年7月13日开车不小心把一个老太太用反光镜挂倒了,导致老太太股骨胫骨折了,住院一个月后出院去交通部门解决时让先做伤残鉴定,于8月19号做出是九级伤残,我的车是全险,后来交警队给处理了,按九级赔偿,我报在保险公司后昨天给我打回来了,说是伤残鉴定必须在六个月后才能做,我又问交警队,他们说在出院十五日后就可做,但保险公司就不给赔,我该怎么办,到底是保险公司说的对还是交警队说的对

依交警部门为准,保险公司只是企业单位,无权对行政事项进行规定。不赔偿可以起诉。

应该是出院后十五日内就可以做鉴定的,可以起诉保险公司。你看下我给你的留言先。

保险公司答复是正确的,股骨胫骨折愈合缓慢,老年人恢复较慢,需要临床恢复和观察一定时间,否则,骨折发生不愈合或者畸形愈合,后果会更麻烦。

通常是6个月作鉴定,因为这个时候基本各种病情都已经治疗期满或病情稳定了。
如果15天作鉴定,就以为着在此之后的医疗费都不用负责了。保险公司也只是支付这一次的,保险公司说得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