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抚恤金有调整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18:21
北京的抚恤金有调整吗?怎么调整?

有人给我打电话说,石家庄报纸上登了,电视台也播放了,但还找不到那个文件。网上搜索了一个小时,民政部没有上传呢。别处也看不到。只有等待了。我想,不会过几天就会有的。

  有一新闻式的报导:国家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2008年10月22日 22:07:1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济南10月22日电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从10月1日起将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的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0%,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15%。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15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18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也是自1998年以来国家连续第10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记者是从22日在山东召开的全国优抚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这一信息的。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局长孙绍骋介绍,中央财政为此年增加抚恤补助经费26.8亿元。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2680元、21960元、21240元,分别比2007年提高了3780元、3660元、3540元,一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达到2007年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的91%。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900元,达到2007年全国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50%;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4140元,达到2007年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00%。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5720元、14100元和4680元。其中,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达到了2007年全国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114%。

  孙绍骋透露,在这次提标中,国家同时将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在2007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360元;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2007年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13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