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家乐福败走韩国的真正原因何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7:10:19
沃尔玛、家乐福败走韩国的真正原因何在?

大量情况表明,家乐福坚持走法国式经营道路,把法国公司的套路照搬到韩国,结果出现了水土不服的问题。

在韩国,以新世界百货店的“易买得”和乐天集团的“乐天”等为代表的本土廉价商场经营者已经形成了一整套适应本国消费者口味的“廉价商场文化”,除了要求商品价格低廉之外,在卖场环境、设施、商品、服务和经营等方面都要符合韩国人的喜好和习惯,也就是要做到“韩国化”。

一、家乐福在没有选择和建立“战略伙伴”的情况下进入韩国,首先在把握韩国市场、特别是消费者喜好方面留下了“致命伤”;

二、韩国国内的商品陈列台高度一般是1.6米至1.8米,而家乐福陈列台的高度是2.2米,韩国人普遍感到不习惯。

三、此家乐福对卖场位置是否符合韩国大众的要求考虑不多;其货品中新鲜食品所占比重为30%,比本土店少10%;

四是在服务上与本土店相比也显得较为粗放。

五是在经营管理上,家乐福公司设在韩国,但又不放手使用韩国人担任要职,

六是在经营决策上,如购入土地、扩大卖场等一些具体业务都要同总公司协商,决策过程缓慢导致业务效率低下。

七是家乐福还有紧张的劳资关系。2005年,家乐福由于在开除一名韩籍员工时做法不当,引来一场持续3周的罢工,惹得韩国上下沸沸扬扬。2006年6月,5600名韩国家乐福员工又因待遇问题而罢工,致使韩国家乐福于7月1日临时关闭其在韩所有分店,家乐福再度由于劳工关系成为媒体焦点。

八是韩国家乐福拖欠供应商货款,并要求供应商承担不合理的进场费用。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称,在1998年到2001年期间,家乐福对供货商的各类不合理收费高达1776亿韩币(约1.36亿美元)。韩国法律规定,大规模销售性企业在进行促销活动时,与商品不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要求供货商承担。由于违反这一规定,在从1999年至2001年的3年间,韩国ZF已经三次向家乐福发出罚款通知,罚款数十万美元。

就在法国家乐福公司宣布将撤出韩国市场几个小时之后,韩国税务部门展开针对家乐福韩国公司税务情况的调查。韩国税务机构此举意在调查家乐福韩国公司可能漏掉的销售税以及不动产交易收益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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