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提倡文学作品三分法的理论家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6: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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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法是依据文学作品选取题材、构思方式和情感体验方式以及塑造形象的表现手法将各种文学划分为叙事类、抒情类、戏剧类的一种方法。
叙事类文学侧重于以客观世界和虚拟世界的事件、人物和环境景物为题材内容,以摹仿、虚构为构思方式,以具体生动的叙述为主要艺术表现手法,从而反映和表现创作主体对社会人生的审美把握的文学作品。 叙事性是叙事类文学基本的审美特征。叙事类文学包括小说、史诗、叙事诗、故事诗、史传文学、报告文学等。
抒情类文学是侧重以抒情主人公主观情思为题材内容,以内心感受和体验为构思方式,以直接抒发为主要艺术表现手法,从而表现创作主体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感悟和体味的文学作品。抒情性是抒情类文学的突出的审美特征。 抒情类文学主要有抒情诗、抒情散文、散文诗等。
戏剧类文学是侧重于以生活中的矛盾冲突为题材内容,以模拟和再现虚拟的真实为构思方式,以人物自身的行为动作和台词为主要艺术表现手法,从而反映创作主体对社会人生的审美把握的一种文学作品。
三分法,即按照塑造文学形象的方式和艺术表现方式分为叙事类、抒情类和戏剧类, 亦即诗歌、小说和戏剧的分类方法。

这种方法来源于西方,最早见于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之后由黑格尔、别林斯基等发展成为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它是以文学的内容为标准对文学进行体裁的分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