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器里面发现虫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5:08:55
我是一诊所的负责人,前几天在检查输液器时,在里面发现了一个一厘米大的黑色盖盖虫。在网上听说有人在输液器里面发现不明物,厂家赔偿了3万元。我给输液器厂家打过电话,厂家说赔偿1000块钱和2箱输液器,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兑现。请问这个问题得怎么解决,懂这方面问题的朋友请帮帮忙,出出主意。

在输液器里面发现了一个一厘米大的黑色盖盖虫,估计应该是在包装袋里面的,这是一种严重质量事故,对于厂家来说可大可小,严重的有案例,苏州有一家注射器企业就是这样倒闭的。

这个问题说明生产厂家所谓10万级净化车间是完全失效的,包装和封口是必须在10万级车间完成的,车间内必须是正压的,正常时候不会有昆虫能进入。换言之,该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失效、质量检查失职、净化不达标、违反无菌生产规范,是需要整改的,属于严重质量事故。

如果你要获得正当的赔偿,妥善的处理方式也许是:

1、用高清照相留底,照片不要更改照片属性,照片应有日期(用数码机)。当然最好你能够去公证处拍,证明这个照片和原实物完全一致。

2、保持产品不要拆封,这个太重要了,否则我不承认你也拿我没有办法。

3、复印送货单或发票(正规的应有批号、灭菌批号等),记录好相关批号。

3、必须保留原实物,即使需要出示给相关行政单位时,除非要递交到法庭。出示完毕应索要回来,并不准他们拆包。

4、有关监管和处理单位是: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简称SFDA)。如果他们需要你提交证据,必须在拆包之前叫一份调查文件给你:上面需要写明拆封前的状态,并签名——一般需要双方签名,这份文件是需要由该单位印刷的,而不是空白纸张书写;同时你应该有一份该调查文件的留底。

5、如果要冷处理,在没有举报到SFDA前你应该把资料邮寄给生产厂的老板,口头谈条件——我觉得5万是没有问题的,1000是说笑话。

6、礼不成然后兵。资料(照片、送货单等)复印4份,写一份“举报书”,同时邮寄到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你所在地级市),XX市政协,还有一份要寄给主要报纸的最好是一个新丁记者(没有什么新闻做的,呵呵)。

7、注意,举报书的抬头写省的SFDA,落款之后面必须注明:抄送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XX市政协,XX日报。(这个很重要啊!!!)书信当然最好联系一下时政啦,什么三鹿的,完达山刺五加注射液死人事件等等。

8、行政处理标准一般是违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