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追加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7:25:48
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有超过3日不予处理的规定吗??事情的大概是这样的,10月3日我爸被一辆摩托三轮车的车门棱角碰到了腿部的膝盖,当时车主的态度非常的好,把我爸送到了医院,由于我爸对交通和法律不懂,就没有报警,直接送到了医院,经医生检查后需要做手术,而且伤情很严重,被送到了大医院进行手术,当时车主主动提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我爸妈当时被他的诚恳态度所打动,加上对法律和交通法的无知,就信任了那个车主,但事发3日后那个车主就不见了踪影,找到他家后,他一口否认了事实的发生,随后我们到交通事故处理处报案,工作人员说由于当时没有报警,且超过3日期限,不予处理.后来我们经过询问律师的指点还是去经公处理,且提供有利证据,事发时现场证人很难找到,因为是在农村,来往车辆和人员比较少,所以现场证据和人证都无法提供.只有一点就是,当时是车主送我爸进的医院,交纳了治疗费用,但名字是我爸的,为此仅有.有关部门也说由于当时现场的丢失和报案时间已过,不给处理...希望大家给我一些建议或者能提供一些有效的方法,能指点迷经,感激不尽!!

那种人太可恶了,就不怕遭报应?!

这个走道路人身损害肯定是不行了,没有认定书是不行的

建议提起人身损害侵权诉讼,就像别人把你打伤了,你去告他侵权一样的。

至于证据尽可能收集把,如果实在不行,就用录音套套那个人的话,记得在录音中要明确当事人身份再说事。

希望问题早日解决,令尊早日康复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