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伤人怎么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8:04:22
我有几个朋友被别人砍伤了,经过了几年找别人报复。把别人搞得重伤残废,别人还要求赔偿医药费,原来被砍伤的时候也报案了,但是一直没抓到人,我朋友也没得到赔偿,如果我朋友被抓了会怎么判?
他们可以不赔偿吗?会不会判得更重?
他们可不可以向法院提出将原来砍伤他们的人一起告?

报复伤人的,要根据受伤者的伤情来判断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1、如果经法医鉴定,伤者的伤情达轻伤以上的,伤人者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
  2、如果达不到轻伤的,则应承担行政责任,可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一、首先看看刑法上的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我想你的意思是问报复是由于前因引起的,处理上会有不同吗。答案是不会的。因为:
  对被告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刑法上是有明文规定的。必须从轻处罚的法律上叫做“法定从轻情节”,考虑从轻处罚的法律上叫做“酌定从轻情节”。被告是否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要看他是否达到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条件。例如:自首、立功、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等等。还有些法律上没规定但操作上从轻的,例如:交通肇事后赔偿损失的、暴力犯罪赔偿损失的(一般不予以考虑但看具体情况)。
  你朋友报复行为不属于法律上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所以不能获得轻判。

  不赔偿不会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