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5:23:31
事情的原委如下:我的一位亲人在自家门口被骑车的12岁男孩撞倒,造成胯骨骨折,但事发当时念在肇事者为未成年,未向有关部门报案。现在肇事者监护人拒不承担事故责任,请问该如何处理?望专业人士可以帮忙解答,谢谢

一、你说的情况,肇事小孩家长承担赔偿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如果小孩家长不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如果已经超过两年,就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还在追诉时效内的,就可以起诉,法院还是会按未成年人犯罪处理。

据你介绍,是一起非道路交通事故,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派出所报案,争取调解处理,胯骨骨折应当慎重,容易引起股骨坏死,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