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是车主处理还是驾驶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15:45:19
我朋友买了辆车,最近出了事故,把别人腿轧断了,截肢,交警判次责。
问题是当初买车因为熟人关系,没及时过户,车主是挂在一家公司的,出事了,车主公司消失了。但交强险,第3者险,无损免赔等都是我朋友买的,在驾驶员愿意配合处理的情况下,交警一定会坚持车主处理吗,还有赔偿问题会怎么处理了,谢谢高手解答

在事故赔偿中,交警只是做为调解员的角色,不能强制任何一方做出多少赔偿.
你朋友既是次责,在交强险理赔不够的情况下,应赔偿不够的份额.如你朋友无赔偿能力,对方可上诉法院要求车主公司赔偿,车主公司需负连带责任.

您好

首先买车不过户是买车的一大忌,以后一定要注意.

在买车的同时如果没有过户,应该会签署了买卖合同.在法律上买卖合同也是被法律所承认并有效的.所以.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应该有现车主承担,而不是原车主.

关于赔偿金,会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找到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做赔偿认定.主要是包括医疗费,营养费及误工费等.如果造成人员残疾.还会涉及到其他的赔偿费用,如果你朋友买的保险赔偿费用在这个限度以里.那么本人是不需要在出钱的.

驾驶者处理,但在驾驶者找不到的情况下找车主.
交警不会坚持车主处理的.
有保险在保险范围里就由保险公司理陪,以外就由驾驶员(挂靠公司.车主协商)理陪.

司机可以处理事故,但保险公司一般会以只面对被保险人为借口,司机理赔可能会遇到麻烦,这种情况可以让车主出具委托书。或者让受害方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