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部门可以做伤残鉴定??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6:22:57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法定,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省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1、有没有在当地劳动局做工伤鉴定,这是评残的首要条件,只有先确定是工伤,才能有后面的工伤评残。
2、伤残等级由地级市的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定,要申请,才会受理。主要是由专家组里的医疗方面的人员进行的,劳动部门其实只是起到组织作用。
3、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的,可提请各省、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复议,省级部门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4、对省级部门的结论不服的,可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请仲裁,
5、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6、对县级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的,可向各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各地中院的判决结果是终审结果。

以上为伤残评定的过程,我自己的经历,绝对准确。

要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伤残。

医院

劳动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