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 对员工的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3:49:20
应届毕业 5月5号进入公司 9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董事长(私企)忽然说12月底要关厂 本人月基本工资1240 请大虾们算算 我能有多少赔偿或者补偿? 如果我现在走呢(就是不等到公司关门,合同期一年)

按劳动法的规定
经营性破产的企业
给员工的补偿是按在企业服务时间长短
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的平均工资.

LS回答没错
再补充一点:除了按工作年限补偿工资外
1,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企业债务,以其剩余资产清偿,不牵扯其法人个人合法财产
2,企业清算,优先清偿员工工资,如果现在走,一旦企业进入清算流程,则你的债务很可能无法认定为第一清偿导致你很难拿到补偿
3,最通俗的说:企业破产倒闭,都没有钱了,你找谁要补偿呢?

补偿金额:9月1日~实际破产日,如果真的是12月底,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未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超过半年才有1个月......

根据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破产的,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根据你的说法,你5月5日进入公司,则劳动合同自5月5日起建立,到今年12月份公司预计破产的时间有将近7个月,公司应当补偿你一个月工资。工资的组成部分:你的基本工资、奖金、各项津贴、生活费等等都要算进来。
现在公司只是说要关厂(破产),但是破产一事不是那么容易的,不是你说破产就破产的。破产是一个很复杂的法律程序,依照我的估计,如果你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破产的话,今年12月份肯定是不行的。
因此建议你现在不要轻举妄动,只要公司一天没有破产,你就不要主动离职。你主动离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如果你想获得经济补偿,还是等公司破产或等公司对你们进行裁员吧,到时候自然会有经济补偿的。
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你觉得在这个公司里面没有发展前途(毕竟都快要破产了),可以在这段时间里尽快另谋出路,等待有好的工作机会了再来辞职,不必计较那么一点点经济补偿金。

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对员工按劳动法的规定给予具体补偿,当然是公司清算财产余额还够才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实际在该单位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但不足一年,应该支付你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