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桩婚姻算数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9 03:44:40
在领证前我们做了婚前财产公正,当时对方拿来的户籍证明上写的是未婚,到领证的时候才知道他是结过婚的。现在两人感情不合。请问这个可以去告公正处工作不认真,还是派出所。(之前知道对方结过婚就不会有现在这个样子)

你没有理由和证据控告公证处和派出所,他们是不知情的,只有婚姻登记机关掌握个人的婚姻信息,网络全国互联互通,是民政部授权的。
该谴责的应是你的丈夫,隐瞒了自己的婚史,欺骗了你,如果你们感情不和,可以离婚嘛!

没学习过法律,不过个人觉得呢,那个曾经结过婚的一方有着欺骗的行为,而公证处和派出所是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婚姻的双方应该是有权知道对方的条件的,我觉得构成了欺骗,欺诈的行为,可以告!

这个婚姻是无效的,你"丈夫"犯了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