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14:24:50
我们去年7月份到公司,当时公司明文规定每年7天特休假,满一年以后可以休,但是,今年8月分,我们公司转给其他公司了,但由于海关和其他方面的缘故,我们我们还在原公司工作,一直到10月才解约,但公司这一年多才让我们休了年前的3.5天,请问这样做合法,如果不合法,要赔年休假的话,应该原公司赔,还是新公司赔啊

应当是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公司赔偿。

也就是你与哪家公司签订了合同,就向哪家来追讨。

有关法律可参考:
07年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08年9月18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