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为什么公安机关不拘留凶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0:35:57
1.18号下午,因为小侄子和邻居小孩打架,邻居夫妻俩殴打我姐(有身孕)和我小侄子(13岁),我姐现住院,胎儿情况不稳。警察说,你们在医院好好疗伤,其它的事我们来办。可过去两天了,那个邻居还是好好的,也没有被拘留。是不是警察不管这事了?
2.如果出院后我姐被鉴定为轻伤,那么下一步法律程序该怎么走?是走治安条例呢,还是走刑法呢。我姐夫不要钱,就是要凶手坐牢。因为邻居夫妻俩殴打一个孕妇和一个小孩,太气人了。

一般的邻里纠纷,公安机关一般是不列作刑事案件处理的。所以公安机关的处理方式也是适当的。

理论上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是可以定故意伤害罪的,但是如果情节显著轻微或只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可以不以犯罪论,仅列为一般治安案件处理。

得到了轻伤的司法鉴定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话而你姐夫坚持要送侵害人去坐牢,我建议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要和法院说明是公安机关不以刑事案件立案处理。而你姐姐受的伤已经达到轻伤(要有司法鉴定)。符合公诉转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

但是我认为最好还是走民事路线,如果提起刑事诉讼,首先我觉得法院很可能不予受理,或者从轻、减免判决;因为相比其他的暴力性犯罪,你姐姐受到的的却是一点小伤,刑庭的人都是经过大风大雨的人,可能对这些小伤会麻木。附带的民事诉讼中要求的赔偿则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实际获判的赔偿款会少很多。

如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你姐夫可以主张赔偿经济损失,其中可以主张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这一笔可以自己要价。其他的药费等都需要发票作为证据,唯独这一向是自己定价的。

1.拘留是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严厉的强制措施,一般对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采用。尽管邻居的行为让人非常气愤,但是,是否构成犯罪尚不明朗,公安机关没有贸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也有其合理性。
2.如果出院后鉴定为轻伤,就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如过他们认为没有必要立案的,那就转为自诉案件,你们可以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诉松(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鉴于篇幅不在详述,可以找律师咨询或寻求其他帮助。
3.至于邻居夫妇是否要坐牢,要看你姐的伤势、证据的充分程度以及法院的认定。

你应该现在就给你姐姐做伤残鉴定。

然后看伤到什么程度在说

先鉴定,轻微伤可拘留。轻伤可刑拘

1、肯定录口供了,你的邻居打人不对,但没有到拘留的程度。
2、如果是轻伤,还是民事调解为好,让对方赔钱(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并公开道歉(如在小区内当着所有邻居和孩子们的面)。
坐牢就不必了,邻居之间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