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可以并存吗?如果可以,如何分配事故责任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2:26:45
比如:事故日期为2006年3月16日,单位申请鉴定工伤为2006年11月28日,确定工伤为2006年12月28日,定残日为2008年6月16日,那么,作为其商业保险人A保险公司如何对此单位赔偿?要赔偿哪些费用?

可以并存 但不能并赔。
建议你针对保险赔偿的部分 合理找两个保险主题索赔。
比如残疾赔偿金 如果单位赔偿 商业保险公司不赔的话 你当然要找你们单位报销这一块的损失了 以此类推 把您损失的各个部分 分开赔,

但是赔偿的话 不可以重复的

对于医疗保险,两险可以并存,但不可以重复,也就是赔偿金额不能大于你所花费的金额,一般先报社会保险,余下的差额报商业保险
对于意外伤害部分,也就是工伤,可以双险同时赔付,(注意不是报销)

可以并存,当然也能并赔。不能并赔还有什么并存的意义???就像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劳动者都可以享受。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根本就是两回事。

可以同时并存这两种保险。具体赔偿我就不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