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没有结婚,我的财产问题结婚以后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28:14
一个人久了,想找个老公成个家,我现在已两套住房,一套商铺,很多值钱的首饰。还有些存款,如果我找到男朋友结婚的话,总不能先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吧,是不是显的太薄情了,但又怕将来有问题出现,我想问问朋友们,如果不做婚前财产公证的话,我的这些财产,会不会在结婚以后算夫妻共同财部啊?如果两个人一直感情好,我倒无所谓,如果有好的话我肯定不想把财产分给他一半。

1、法律对一般婚前财产的原则性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2、何为“婚前”?何为“婚前购房”?
  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对于前者,答案很简单。即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
  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 有人认为,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还有人认为,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 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婚前财产约定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 双方必须有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自愿的;
  2、 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损害妇女和子女的利益;
  3、 要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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