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交强险中的第三责任险?保险公司是否全额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7:02:14
车辆在停靠路边斜坡上时,由于人为操作不当,且因为刹车片严重磨损,导致车辆下滑与行人发生事故,请问是否属于交强险中的第三责任险?在与保险公司交涉赔偿时,保险公司认为因为车辆无人驾驶,所以拒赔,此时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该车与营运公司挂靠,行车证为该公司户名,该营运公司是否也有承担赔偿的责任?

您好,我是平安保险的理赔员,首先更正你说法中的一个错误,就是“交强险中的第三责任险”,交强险的全称为“交通事故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我们现在所称的交强险其实就是三者责任险,交强险中不含有其他险别。其次,解释请看如下:
责任免除
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这是交强险的责任免除,不在这个范围的都可以赔付

起诉保险公司一定赔偿,该营运公司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