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人能是已经过世的人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1:44:34
我奶奶,已经过世很多年了,过世后留下1套2居1套3居。最近家里才开始牵扯到房的问题,奶奶过世的时候并没有留下详细的遗嘱。
我问1下,奶奶已经过时那么多年了,房产证是不是不能是已经过世人的名字?因为我爸爸上面还有1个哥哥,和3个姐姐,由于特殊原因我爸爸的3个姐姐都不再争这房子。3居的房子,家里长子占了,我爸爸是不是应该是另1套的继承人?
现在主要是要知道,已经过世的人能不能是房子的所有人?
如果要作为遗产过户的话是不是要所有子女签字?

过世人的是不能为房屋产权人,如果是,那就涉及到遗产继承

你奶奶留下的两套房子,第一继承人为:你爸爸,你爸爸的哥哥和三个姐姐。

不是说谁住里面房子就是谁的,而是这二套房子的产权是他们四个人平均分配的、

也就是说2居室你爸你点有25%的产权,3居室也站有25%的产权。

如果他们四姐妹谁不要了,还要去公证住做一个正式的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书。

口头说也是无效的

如果要重新办房产证,将你奶奶的名字换了,也一定要办遗产继承公证书,也是去公证处办的,并且他们四姐妹要能拿出直系亲属证明文件或一此材料才能办理。

如果还不明白或来信: info@zhhxdc.cn

1、已经过世的人曾经是房子的所有人,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2、如果要作为遗产过户的话,遗产所有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全部在生的话,都要参于签字。先于遗产所有人过世的子女,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
3、遗产的继承是比较复杂的事情,建议咨询律师。

1、房屋所有权是针对“人”而言的,是有民事权利能力人才享有的权利。所以死人理论上是不能作为房屋所有人的,但是如果死人在死之前没有将房屋过户给他人,那么他还是房屋所有人,但是他的权利将转入继承程序。
2、如果原房屋所有权人有明确的遗嘱说明由谁来继承该房屋,那么不用所有子女签字就能过户。(前提是过世的人用于完整的房屋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