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那份租赁合同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22:40:17
我因办公需要和房东签了自行打印的租赁合同当时租金为1600,后又到租赁所签了正式的租赁合同,房租为1020.00,因为当时比较急,签合同也没有仔细看,后来房东开发票给我的时候才发现是1020.00。那份合同有效,我是否可以按后面的合同付房租呢。后来发现,这里的处于宝安关外,实际房租水平是1300.00左右。
而且两份合同关于房屋主体维修,等等相关问题的约束都有冲突。租赁合同的起始日期是相同的,第一份是我和房东私下签的,后面一份,是到租赁所签的,并且已经备案。

您好,
像你这样的情况非常多.
因为现在很多业主都会去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交租赁税.
业主和你签订的第二份租赁合同只是为了交给租赁管理中心备案,在第二份合同上写少了金额是因为1020元纳税4%.如果超过1500元,税赁税费是8%.所以业主在交给租赁所的那份会写低是正常的.
所以你交的租金还是要按第一份签订的价钱交付租金/ 但你可以要求业主给你开具1600元的发票/

您好!两份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合同法》第二份生效,主要看前后日期。

和房东签的合同是有效合同,如果你不按照合同执行,就是违约,那么,房东有权没收你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