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有效遗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6:50:38
情况说明:老爷子过世前写了份遗嘱,当时是遗产分为七分,老爷子一份,老奶奶一份,五个子女各一份,目前六份遗嘱,老奶奶一份,五个子女人手一份,现在老奶奶在世,想改遗嘱,可以改吗?遗嘱主要内容是为了房子,其中有子女不想拿出原先的老爷子在世时写的遗嘱,如果老奶奶再重立遗嘱,受法律保护吗?如果打官司了子女拿出原先老爷子写的遗嘱,那份遗嘱与老奶奶立的遗嘱会有冲突吗?
还想说明的一下就是,那处房产,没有老爷子的名字,只有老奶奶的名字,现在想问的是当初老爷子立遗嘱是分那房产,那有效吗?还有就是,当初,有一处房子是有老爷子的名字,但是那处房产并不是要被分的房产,目前来看那处房产也没有办法再分,现在只有一处老奶奶的房产。当初的那份遗嘱并没有写明是分哪处房产。

公民按《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处分自己个人财产,就是有效遗嘱,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二)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三)遗嘱处分的财产只能是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四)遗嘱中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须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法》第十九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老奶奶没有权利处分老爷子的财产,只能处理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而老爷子的财产在其去世时权利就发生了转移,只是还没有分配

而老奶奶现在可以就自己的财产和自己分得的遗产重新订立遗嘱

每个人所立的遗嘱,只能是处分自己个人财产的遗嘱,处分别人财产的内容无效。
老爷子的遗嘱怎么会有留给自己遗产的内容呢?
这是什么遗嘱,遗嘱处分是要把自己的财产遗留给活着的人啊。
老奶奶立遗嘱哪来的重立?她立她自己的遗嘱,管不了别人怎么立遗嘱。
老爷子的遗嘱已经生效了,遗产已经分割完毕,老奶奶没有权利要回来。

老奶奶想立遗嘱可以,但只能就自己拥有的财产和份额进行处分,对于老爷子的和其他子女的份额,她无权单方处置了。

老爷子只有权利处理自己的遗产,老奶奶有权利处理属于自己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