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与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6:15:21
我是08毕业生,4月在一家公司实习1个月,签了就业协议。毕业后继续在那公司工作,也没有签试用期合同,在那工作3个多月了,老板也没有给我们提合同的意思,请问这合法吗?

当然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合法,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举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