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取消法定继承人的所有财产和房产的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8:08:54
如题。
如果没有明确的事件 只是父母不愿意继承给子女 由父母方决定(没有任何理由)取消子女的继承权 可以吗?

只有遗嘱一个方式吗??? 能不能通过写诚信保证书呢? 如果有五个子女只是不想继承给其中两个子女 用书面保证协议的方式 书面文字上表态取消这两个子女以后的继承权 可以吗? 因为写遗嘱太不吉利了

  继承权是当事人的权利,除非自行放弃或丧失继承权,任何人无权取消当事人继承的权利。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有一种方法:就是口头明确表示不让其中两个子女继承财产,而且一定要有两个或者两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如没有任何关系的街道干部,单位领导等)在场证明,完了以后,最好写一份证明材料,由证明人签字盖章(手印)后再做个公证。复印几份分别保留,一定要留好原件!!!!
注意:
1.继承权是一种权利,权利人(子女)可以主动放弃或者被依法剥夺,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剥夺。
2.财产处分权也是一种权利,同样不受干涉,所有,父母可以随意处分自有财产,只是采用何种形式的问题。
写一份遗嘱性文书,做个公证。
名字可以不叫遗嘱,只要具有遗嘱的性质、效力。把如何处置遗留财产等问题表述清楚就行了。
其实也没什么,观念问题,说白了就是处分自己财产的一种方式、手段。

1如果财产所有人想主动取消子女的继承权,那唯一的办法就是遗嘱

2所谓的诚信保证,书面保证都是不合法的,其实质就是无效

3立遗嘱没有什么不吉利,现在立遗嘱的人非常多,而且中年人很多,因为遗嘱是解决家庭争议,保护权利及财产所有人意愿的最好的办法

4建议立公证遗嘱,因为效力最高,而且以后子女取得的时候手续非常简单,而且法院及公证处可以直接认定,只要程序是合法的,其他人不得异议(手写的遗嘱只有法院诉讼过程中才能认定,非常烦琐)

1、设立遗嘱,排除法定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