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承担哪些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8:34:57
朋友开公司,不需要我出资,但是给我25%的股份。法人是他的妻子,而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他妻子并不出面签字,都由我朋友代替他妻子签字!并且公司成立后的其他合同都将以我朋友个人名义签字!在此情况下,

营业执照是否有效?

后期签署的其他合同是否有效?

当公司出现债务、亏损、诈骗行为时,我作为公司股东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么?或者需要承担债务么?

我在此公司上班,当出现以上情况时,我参与公司管理,与不参与公司管理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否有区别?

这样的情况存在什么法律隐患么?并且对我以后存在什么隐患么?

请了解此类法律的朋友逐一详细回答以上问题,最好给我详细法律条款!
回答详细并对我非常有帮助的朋友,奖励积分我会再追加!!谢谢
请了解的朋友多帮忙!1谢谢

  公司股东承担责任包括: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6、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8、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