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者在无家人情况下跟肇事司机签署的协议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1 20:27:21
我爸爸是个三轮车师傅,与10月20晚7点左右被一辆拐弯去路边饭店的面包车撞到,交警大队处理后叫去医院检查,不知道在挂号过后途中司机和他的朋友如何劝说我爸的,让我爸不检查拿了他们700块钱各自取车回家了,家人知道情况后与第二天一大早带去医院做检查,经过两天检查,结果是盆骨附近骨折,我医院证明也开好了,去交警大队他们说这事麻烦,他们队长开会不在,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他出事当时我们家属都不知道,他当时情况我们也不清楚,我爸平时属于比较腼腆的人,也不喜欢惹麻烦,连电话都不会打,我和我哥都是他靠苦力一手带大的,这次事情我们现在已经先让他住院了,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找肇事者理赔?我们该怎么做?希望知道的朋友告知一下,先谢谢了

朋友你好

首先对你父亲的遭遇表示同情

不过你大可放心

首先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是有效的.这是必然的.因为你父亲属于能力为自己行为作出判断的自然人.

但是!!!!法律规定,私下里签属的协议,如果超出赔偿范围很大的话.被害人是可

以提出二次申请赔偿的.也会被法律所支持.这点你可以放心.

我劝你首先咨询一下律师,全部清楚法律流程后抓紧时间找到肇事者,协商看能否

达成一致解决问题.如果不能.直接到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希望你父亲早日康复...你是个孝顺孩子...替你父亲高兴.

不存在有效、无效

民事赔偿责任不是做买卖,它是过错-损害-赔偿的因果关系。

过错部分由交警调查清楚(基本上机动车转弯撞非机动车,都是机动车负全部责任)

损害部分,注意自己收集证据,具体计算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有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的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中间几条无关,略过……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