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批文用地是否可承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9:06:06
像如下这样的批文用地,可否通过没有任何条件的承包,将土地全部对水运公司外的人员售卖,所得利润是否全部归承包者所有?有何依据?

XX市国土局文件
X国土征字(19XX)XXX号
关于XX镇水运公司
水上居民解困房用地的批复
XX市国土局:
X国土报[19XX]X号文悉。经审核,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征用XX镇XX管理区和XX管理区XX村分别位于XX村南侧和东侧地段的土地139XX平方米(折XX亩。其中水田XX亩,其他土地XX亩),并将该土地使用权出让XX市XX管理局XX镇水运公司,作为水上居民上陆定居解困用地。
二、征地补偿以及土地使用权出、受让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分。按签订的《征用土地协议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
三、被征耕地原负担的农业税,由你市自行调剂解决。
此复

XX市国土局
19XX年X月XX日

不可以的.

因为批文上已经写得非常清楚了,该地块只能用于"作为水上居民上陆定居解困用地",如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今后办产权证是可能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