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撞小孩后的事故认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22:22:55
我母亲某天骑电瓶车在右道行驶经过一学校 突然有个刚放学的7岁小孩甩开他奶奶的手头也不回看也不看有无车辆直接横穿过来 导致双方和电瓶车都倒地 去医院检查后但双方都无大碍,请问这样的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我母亲需负多少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五条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母亲承担的责任大于50% 最高80%

凭我的经验,会划同责;最少也是个次责,无责是不可能的,因为有三者人伤的案件交警队一般不会认定机动车方无责